1.目的
確保寶拓來原料采購符合《負責任礦物審驗流程》要求,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建立規范、科學、有效的申訴機制,允許任何相關方(受影響人員或舉報者)說出與采礦、貿易、加工和出口情況有關的疑慮并得到妥善處理。
2.依據
《負責任礦物審驗流程錫和鉭的審驗標準》、《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體系》、《供應鏈政策》。
3.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寶拓來的相關方及本寶拓來涉及負責任礦物采購相關工作的部門及人員 。
4.管理機構及職責
寶拓來采購部負責申訴工作的處理。
5.工作程序
5.1申訴信息的收集
l 寶拓來設立聯系/申訴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地址:sales@dg-baotai.cn,電子郵箱地址在寶拓來對外公布供應鏈政策中予以公布,電子郵箱用于接收相關的詢問和申訴。
l 工作中接收到的相關方關于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的與采礦、貿易、加工和出口情況有關的疑慮方面的信息。
l 信息溝通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和寶拓來商業秘密。
5.2申訴的內容
相關方對寶拓來的供應鏈管理提起申訴時,該申訴需包含以下內容:
a) 包含申訴方的名稱和聯系信息,并由申訴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寶拓來鼓勵具名申訴,也接受匿名申訴)。
b) 具體說明向何種事項提起申訴及理由;
c) 附相關書面證據;
d) 具體說明在提出申訴之前采取了哪些步驟來解決問題;
e) 申訴溝通語言采用中文或申訴者熟悉的語言。
5.3申訴信息的分類
寶拓來需對接收到的詢問和申訴信息進行分類識別,申訴信息分為一般信息、特殊/重要申訴信息、不予受理信息。
a) 一般信息:相關方對寶拓來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的咨詢、供方的調查問卷等。
b) 特殊或重要申訴信息:
l 管理不符合RMAP要求的信息;
l 對寶拓來的礦物采購涉及寶拓來識別的高風險區域的信息;
l 對寶拓來的礦物采購不符合寶拓來的供應鏈政策的信息。
c) 不予受理信息:
l 瑣碎的、惡意的、無理取鬧的或疑似為獲得競爭優勢而產生的投訴。
l 沒有令人信服的客觀證據支持的投訴。
5.4申訴的處理
a) 申訴處理小組工作組應在收到申訴后 10 個工作日內確認收到申訴,在基于申訴是否符合申訴信息分類的基礎上確認接受或拒絕申訴。
b) 如果申訴被拒絕,應向申訴方提供書面解釋,并記錄在申訴登記冊中。不得采取進一步行動。
c) 對特殊重要申訴信息由申訴處理小組在決定受理后45個工作日內對上訴或投訴進行調查、審查和裁決。處理小組應盡最大努力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工作。在極少數情況下可能需要額外的時間。申訴處理小組應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召開一次或多次會議,以做出合理決定。這類措施的例子包括:
l 咨詢專家
l 請求申訴方或其他人提供更多信息
d) 申訴方不合作可被視為中止該程序的理由。申訴處理小組應協商一致決定是否中止申訴程序。
e) 申訴決定以書面形式傳達給申訴方,申訴決定應包含:
l 申訴決定
l 申訴決定是如何以及何時做出的
l 任何新的建議
5.5申訴的記錄
申訴工作處理小組辦公室應將收到的申訴記錄在《供應鏈申訴應對表》中,包括以下內容:
l 何人何時提交申訴;
l 申訴的類型、問題或主題以及隨申訴提交的信息;
l 接受或拒絕決定;
5.6防止打擊報復行為
a) 保留證據:詳細記錄申訴的內容、時間、地點以及涉及的人員,并保留所有與申訴相關的書面材料、電子郵件、短信等證據。這些證據在日后可能成為保護申訴者權益的關鍵。
b) 匿名投訴:如果擔心報復,可以選擇匿名方式進行投訴。雖然匿名投訴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調查的效率,但它能有效保護投訴者的隱私和安全。
c) 提供專業幫助:可以請公司的法律顧問為申訴者提供專業的建議和指導,幫助申訴者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6.1寶拓來制定年度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有關知識的培訓計劃,培訓人員包括寶拓來高管及相關部門人員。培訓內容包括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手冊、寶拓來供應鏈政策、工作流程、管理職責等。
6.2寶拓來不定期進行負責任供應鏈管理培訓并保持相關文件、記錄。培訓形式包括外部培訓、內部培訓、考察走訪。
東莞市寶拓來金屬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日
CopyRight ? 2024 東莞市寶拓來金屬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黃草朗社區福進西路1號
電話:(+86)769-83486377 手機:18002766505
聯系人:李小姐 E-mail: sales@dg-baotai.cn